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資訊中心 > 時政要聞
在很多農民看來,土地流轉是吃力自家閑置土地的一個良好的方式,每年能獲得固定的租金,但實際上處理土地的方式還有土地托管和土地入股,大部分的農民可能還不清楚這兩中土地處理形式。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分析一下這三種形式分別是什么樣的,哪種形式對農民更有力呢?
土地流轉是怎樣的?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土地托管是怎樣的?
1、 全程托管模式
土地全程托管的概念就是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費用后,為農戶提供覆蓋糧食生產的耕、種、收、管、售等“一條龍”式全程服務。這不僅可以有效利用農機設備,而且明顯地降低了各種農用物資和機械作業的成本,農戶則只需在收獲后支付給托管主體相關的費用,雙方形成了一種共贏的局面。
2、勞務托管模式
土地勞務托管的概念就是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全部勞務項目委托給托管方承擔,農戶負責種子、化肥、農藥、水電等全部農資投入。
3、訂單托管模式
土地訂單托管的概念就是農戶將農業生產過程中某個時段的勞務項目委托給托管方,托管方按勞務項目獲得報酬。
土地入股是怎樣的?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權利人將土地使用權和投資者的投資共同組成一個公司或經濟實體。對社員入社的土地,根據其常年產量評定為若干股,作為交納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紅的依據。
從收益角度看,無論土地流轉還是土地托管都能讓土地獲得遠高于之前的增加值。而從風險角度看,土地流轉模式之下規模化種植大戶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容易在市場風險之下發生較大程度的虧損導致難以為繼;而土地托管模式下,農戶在享受方便的同時還具有更高的風險承受能力,讓規模化經營更可持續的發展下去。
在我國當前的國情之下,人多地少,地區農業生產條件差異大,有的零散地塊只適于家庭耕作,小農生產仍有其合理存在的空間。然而對于全國大部分地區來說,土地托管模式下通過規模化經營降低成本和釋放勞動力,并保有對土地的生產決策權作為農民心理上的最后保障,有其內在的合理性,因而成為當前我國農村的一個重要趨勢,就像山東供銷社在做的“農民外出務工,供銷社給農民打工”,就有著非常強大生命力。
相關的土地各種政策的解讀大家可以在綠領時代的綠領學院模塊進行查閱,綠領時代是一款服務于鄉村的農業數字化平臺。為了幫助農民朋友們更清楚地了解國家相關的土地和農業最新政策,特別在綠領學院板塊分享最新的政策解讀以及相關的課程培訓,立志于服務三農,幫助農民進行現代化農業技術培訓學習,提升新型農民的知識技能,為鄉村振興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