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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文化遺產是傳統農耕文明的載體,凝聚了中華民族的農耕智慧,內含有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傳統的生態農業知識與技術精髓、多姿多彩的本土文化和美不勝收的景觀,被聯合國糧農組織專家稱為“關乎人類未來”的遺產。截至2020年底,聯合國糧農組織公布了62項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我國占15項,位居世界首位。我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6批共認定了138個項目,通過普查發布了408處具有潛在保護價值的傳統農業生產系統,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開展國家級農業文化遺產認定的國家。保護農業文化遺產,目的就是將歷史上所創造出來的傳統農業文明以活態形式留存并傳承下去,為人類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多的借鑒。但是,在這些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依然存在著保護與利用關系難以平衡,民眾參與度不夠、積極性不高,遺產保護與經濟發展難以協調等問題,迫切需要在觀念與路徑選擇上加以改進。
正確處理保護和開發的關系。農業文化遺產作為一個概念,在《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管理辦法》中定義為:我國人民在與所處環境長期協同發展中世代傳承并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物多樣性、完善的傳統知識與技術體系、獨特的生態與文化景觀的農業生產系統,包括由聯合國糧農組織認定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和由農業農村部認定的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是前提,沒有保護,開發利用也沒有平臺,沒有載體,也就失去了根基。開發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沒有開發利用,要保護好也會很難。一方面,加強以生物多樣性為核心的農業生態保護,要以傳統民俗傳統村落為核心,特別要提高古村落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我國農耕文明歷史悠久,數以萬計的傳統村落遍布各地。當文化遺產保護理念逐漸擴及鄉村遺產保護時,卻普遍面臨缺乏內部動力、不得不長期依靠政府和外來資金支持的困局,需要采取相應對策。同時,鑒于古村落的多重價值考量,需要我們在保護和發展之間做好平衡,把保護、修繕與利用作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和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任務,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來對古村落的“生態、生產、生活”進行系統性保護和可持續性開發。
建立激勵機制和參與機制。建立以生態與文化補償為核心的政策激勵機制,對于加強我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和保護工作,以及傳承中華農耕文化精華、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農業文化遺產具有超越時間的重要價值和強大生命力,是祖先給我們的珍貴饋贈。一方面,它是培育特色品牌農業的重要依托和先天優勢,又是發展鄉村文化旅游極具魅力的看點。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實踐中,要參照自然生態保護的做法對農業生物多樣性與農業生態景觀保護進行生態補償,參照對于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做法對農業技術與文化多樣性保護進行文化補償。另一方面,建立政府、科技、企業、社區、公眾“五位一體”的多方參與機制,逐步形成以農業農村部門為主,文化和旅游、文物、生態環保、科技、教育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與此同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涉及農、林、牧、水、環保、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等部門,需要政府的大力協調。此外,保護農業文化遺產,僅僅依靠各種組織、規范遠遠不夠,要想讓文化迸發出生機,需要每一位村民的積極參與,各地不僅需要加大對農業文化遺產宣傳力度,讓其有更大、更廣的群眾基礎,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還需要地方政府組織相關專家和文化學者,認真梳理整合相關的內容,組織編寫出農業文化遺產相關的科普讀物,在中小學開展勞動教育和研學旅行課程,讓這些散發著濃厚土地芬芳的教材走進學生的心田,讓農業文化遺產成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項目。
以產業發展促進合理利用。讓農業文化遺產活起來,需要充分發揮其在農產品供給、生態保護、文化傳承等方面的多種功能,提升其多元價值。近年來,我國以傳承和創新農耕文化這一新的發展理念大力推動農業領域變革,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積極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融合的產業體系。為此,一是要做強產業鏈。積極引導和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參與特色資源開發,打造區域公共品牌,推動標準化生產,發展精深加工,通過這些現代化手段,推動農業文化遺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二是打好融合牌。農業文化遺產是發展鄉村旅游的重要資源,要突出農味、文化味,提升服務水平,優化游客體驗,帶動食行宿游購娛等各環節增值。同時,在促進合理利用方面,深入挖掘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文化旅游等業態,設計和推出具有特色的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和文創產品,豐富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形式。